在信息社会中,公司品牌的视觉识别系统几乎就是公司品牌的全部信息载体。视觉系统混乱就是信息混乱,视觉系统薄弱就是信息含量不足,视觉系统缺乏美感就难以在信息社会中立足,视觉系统缺乏冲击力就不能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。在这个意义上,我们可以断言,缺乏了视觉识别,整个CI就不复存在。
视觉识别系统原则上由两大要素组成:一为基础要素,它包括公司品牌名称、公司品牌标志、标准字体、公司品牌标准用色、公司品牌造型或公司品牌象征图案以及各要素相互之间的规范组合。二为应用要素,即上述要素经规范组合后,在公司品牌各个领域中的展开运用。包括办公事务用品,建筑及室内外环境,衣着服饰,广告宣传,产品包装,展示陈列,交通工具等等。
基础要素是以公司品牌标志为核心进行的设计整合,是一种系统化的形象归纳和形象的符号化提炼。这种经过设计整合的基础要素,既要用可视的具体符号形象来展示公司品牌的经营理念,又要作为各项设计的先导和基础,保证它在各项应用要素中落脚的时候保持同一面貌。通过基础要素来统一规范各项应用要素,达到公司品牌形象的系统一致。
高水平的视觉识别系统是对公司品牌形象进行一次整体优化组合。不是将基础要素一一搬上应用领域就算了事,而必须考虑到基础要素在办公用品,广告宣传,包装展示等各类不同的应用范围中出现的时候,既要保持同一性,又要避免刻板机械。这些基础要素在具体应用中要能给予包装、广告、名片等各类设计带来生气与活力,带来良好的视觉效果,引起人们的美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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