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独特
独特是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设计的基本要 求,在视觉上要形成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。应避免形成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,并已经使用 的现有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,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。
二、注目
注目是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 。要求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在各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中,都能有较强的视觉效果。
三、通俗
通俗是 使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易于识别、记忆和传播的重要因素。对商标设计应追求名称响亮、动听、顺口;造 型简洁、明晰、易于识别的效果。使商标无论从听觉和视觉,都具有通俗、易记的个性特 征。如:“永久”自行车、“扬子”集团、“方正”集团等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,都具有较广泛的公众审 美基础,是将通俗性与独特性相结合的成功范例。
四、通用
通用是指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应具有 较为广泛的适应性。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对通用性的要求,是由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 展示、宣传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的特点决定的。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的通用性分为三个方面1、保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在各种环 境中的有效识别性。2、保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在各种载体使用中的适用性和谐性。3、保证 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易于制作和延展使用。
五、信息
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信息的处理和调节,应尽量追求 以简练的造型语言,表达出既内涵丰富,又有明确侧重,并且容易被公众理解的兼容性信 息为佳。如中国铁路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、日本三菱株式会社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等,具有形象简洁、个性突出、信息兼 容的知觉的特点。
六、文化文化性是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本身的固有属性。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中的文化性,是通过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显现民族传统、时代特色、社会风尚、企业或团体理念等精 神信息。在具体的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形象中,所显现出的这些文化属性,又是由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设计师自觉 或不自觉的以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和构思,自然而然的融合于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的内容与形式之中 的。因此,也可以将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中的文化性,看作是具体商标、昆明企业VI设计之标志的设计风格,或设计 品味的特征。 -酒店VI设计 http://www.hotelcis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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